上海海关关于2012年清明节期间放假和工作安排的通知
时间:2012-3-6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,我关2012年清明节期间休假时间为:4月2日至4日,共3天,3月31日(周六)、4月1日(周日)上班。为确保节日期间进出口货物正常办理海关手续,根据“5+2天”工作制相关规定及上海口岸业务特点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4月2日至4日,浦东机场海关受理上海口岸空运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;浦江海关办理上海口岸海运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。审单处正常办理进出口货物电子数据审核业务。
二、4月2日至4日,浦东机场海关、虹桥机场海关、吴淞海关、浦江海关、外港海关和洋山海关受理进出口货物查验及放行等业务。保税区海关和各出口加工区办事处按7*24小时工作制办理相关业务。其他单位按预约报关制要求受理相关业务,浦东海关按预约报关制要求受理相关出口业务。
三、4月2日,吴淞海关、外港海关和洋山海关受理进口货物报关业务。